房产评估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分析

食材 2020年12月09日

房产评估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沈阳讯 国内部分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审批房贷时,一般会指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从而确定贷款的具体数额。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原则上由商业银行承担,或由贷款当事人约定承担。但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昨天,沈阳、北京、长春、哈尔滨等17城市消费者组织及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发表观点指出,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等金融信贷机构应主动承担评估费,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废除约定条款,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规范房地产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18家消费维权单位认为,部分商业银行转嫁房产评估费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有关人士认为,贷款申请人在信贷合同中属金融消费者,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要求申请人只有在交纳评估费并对抵押物做评估的情况下才可继续申请贷款,其实质是利用强势地位要挟贷款申请人,剥夺了贷款申请人信贷公平的权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8家消费维权单位建议:一是相关机构应坚守原则,自觉承担房产评估费。二是建议相关部门废除约定条款。(沈阳晚报、沈阳高级 张晓宁)

莆田看白癜风专科医院阜新白癜风治疗医院有哪些运城儿童牛皮癣医院

德州有没有白癜风医院
上海治疗早泄多少钱
氯吡格雷如何正确服用
友情链接: 最全的天长美食攻略